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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聯邦快遞:領取匯款和快遞包裹常識
1、收件人為單位的,應當由收件單位在領取郵件通知單上加蓋與收件單位相一致的公章(除事先向投遞局聲明經同意備案的以外,不能加蓋單位的收發章。部隊團以下分隊,由團以上單位開具正式公函,將所屬分隊指定人員的名單向投遞局備案的,可蓋指定人員的名章),并憑領取人的證件簽章領取。
2、領取郵件的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護照;駕駛證。除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情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委托他人代領的,憑收件人證件和代領人證件,并由代領人簽章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