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DHL具體操作注意事項及雜費明細
一、 快件信息:請貴司交貨時提供詳細的收件人信息、發件人信息、品名、數量、申報價值,否則我司將視貴司委托我司代為申報,因此而產生的任何問題及損失我司概不負責。
二、 如因海關查貨或DHL等服務商安排原因而導致航班延誤或出口延誤,敝司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及費用。
三、 因快件原因無法完成目的地海關清關手續或收件人不配合導致貨物被退回發件地(無法銷毀),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發件人支付。
四、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皆需加收更正地址附加費RMB80元/票:快件已交DHL需更改地址的;地址不正準或不完整的;收件人已搬離的;收件人已離開所在公司并且該公司拒收該快件的。如更改的地址為非同城還需另加收截件改派服務費RMB80元/票。
五、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皆需加收禁止堆疊附加費RMB200元/票:發件人以任何標注方式明確指出貨物禁止堆疊的;任何不規則包裝而無法安全堆疊的貨物。
六、 敝司丟件或損壞賠償處理:包裹按申報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100美元,文件賠償為HKD50/票,由此引起的連帶損失不予賠償。對于貴重物品請客戶自行購買貨物保險。
七、 雜費:貨物由于超長超重等產生的費用以服務商帳單為準,我司保留追索費用期限為3個月。
八、 偏遠費:凡經我司中轉的國際件,一旦服務商通知產生偏遠附加費而我司未在出貨前通知貴司的,我司均會向貴司補收此費用,自寄件之日起3個月內通知有效。請各代理提前查詢貨物是否屬于偏遠地區,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