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物流小知識出口退稅條件
(一)貨物必須在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范圍內。 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包括從農業生產者直接購買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商品,以及征收消費稅的11類消費品,如 煙草、酒精和化妝品。
之所以必須滿足這個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的退(免)稅只能退(免)征已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貨物已繳納的稅款和應繳納的稅款。 未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商品(包括國家規定免征的商品)不予退還,以充分體現“不征不退”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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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物流小知識出口退稅條件?
(二)必須是申報從中國出口的貨物。 所謂出口就是出口網關,包括自營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兩種形式。 判斷貨物是否屬于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準之一是區分貨物是否申報出口。 除另有規定外,無論出口企業以外匯結算還是人民幣結算,無論出口企業如何處理,任何內銷貨物未經報關出境的,均不視為出口貨物,不予征稅。 財務。
對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收取外匯的商品,如賓館、飯店等收取外匯的,因不符合出口條件,不能退(免)稅。
(三)貨物必須為出口銷售進行財務處理。 出口貨物經財務辦理出口銷售后,方可辦理退(免)稅。 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規定僅適用于貿易出口貨物,而非貿易出口貨物,如捐贈禮品、個人在中國境內購買并帶出境(另有規定的)除外、樣品、展品、郵寄物品等,由于一般不經財務處理,按現行規定不能退(免)。
(四)必須是已收銷的貨物。 根據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 生產企業(包括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申請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附加條件 ,即申請退(免)稅的商品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或視為自產貨物才能申請退(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