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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DHL快遞實施賠款方案條例。解決消費者的后顧之憂。快遞快則容易出錯,為了趕時間,丟件、錯件在所難免。dhl快遞丟件也會發生的。雖然國外件一般都比較快,準,安全,服務都很專業,我們還是多在網站上追蹤查詢;如何處理賠償等等都有技巧。快遞貨物延遲送達,或送達貨物發現已被損壞,自然進入賠償程序。
目前,東莞DHL快遞公司都會在其運單上都會有相關的提示,讓客戶對價值高的快件自行選擇是否保價。在實際操作中,客戶很少會逐一去看此類提示,而快遞員可能出于維護公司利益考慮 (萬一遺失或損壞可少賠錢),往往也不會提醒消費者是否需要保價,東西一丟,矛盾就來了。此時消費者的賠償要求和快遞公司的處理意見往往達不成一致,消費者要求按物品價值或造成損失賠償,經營者則通常會按照郵資的2-3倍進行賠償,爭議很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準》和《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七條規定,在未保價物品丟失的前提下,只能按運費2倍進行賠償即20元。DHL對于不保價貨物的賠償將按該票快件的申報價值予以補償,文件賠償最高不超20美金,包裹賠償最高不超過100美金(根據國際運輸條款標準賠償)。